咨询电话:135-1835-0088
地震危险性指城市或工程、建筑物所在地区或场地,在给定的年限内,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坏程度。地震危险性定义为,某一场址上,在关心的时间范围内,由于附近发生地震的影响,而使某一选定的强度量超过某一特定的临界水平的概率。
城市或工程、建筑物所在地区或场地,在今后给定的年限内,可能遭遇到的最大的地震破坏程度。广义地讲,地震危险性是指地震造成的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次生灾害的可能破坏和损失,包括结构破坏、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一切损失的总和。联合国开发署专家组1980年给出的地震危险性定义为:某种大小的宏观烈度或地面运动。
地震危险评价是指对具体建设工程地区或场地周围的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活动性、地形变等的研究,采用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应采用的风险概率水准,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和设计所需的有关抗震设防要求的地震动参数和基础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地震烈度复核、设计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曲线)、地震小区划、场区及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场区地震灾害预测等。